2012-03-13 497
·2008年8月1日,深圳全面推行居住证,成为我国首个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同时,伴随深圳24年之久的暂住证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2011年10月发布的《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将加快扩大户籍人口规模,2015年户籍人口争取达到400万,比目前增长100多万。
·今年3月9日,深圳市社会工作会议再次提出,今年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加快推进居住证“一证通”配套制度建设,将个人就业、社保、信用等信息纳入居住证管理,拓展居住证在商业、金融、宾馆服务等领域的使用功能。同时,适度降低入户门槛,完善积分入户制度,在居住证中科学设定加分、减分项目,对见义勇为、志愿者服务、无偿献血等行为予以加分,每年解决一批优秀来深建设者的户籍问题。
3月9日召开的深圳市社会工作会议上,下发了《2012年我市社会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居住证“一证通”配套制度建设,拓展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深圳市居住证自2008年成为我市人口管理的重要制度以来,其承载的功能越来越丰富,而继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尤其是与入户挂勾正成为民间呼声和官方政策的指向。
优惠和服务功能增多
2008年8月1日,深圳全面推行居住证,成为我国首个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同时,伴随深圳24年之久的暂住证也退出了历史舞台。如今,居住证对于生活在深圳的外来人员来说已成为必不可少的证件,在教育、社保、就业、旅游出行等方面,凭居住证可享受到很多优惠措施,在某些地方已可获得与户籍人口完全同等的待遇。
办理了居住证有什么“实惠”?仅列举几项: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可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可以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65岁以上老人凭居住证可办理乘车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的有关权益;部分政府聘用人员和企业人员可凭居住证办理赴港个人游签注,而不用象以往那样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在就业和救助方面,可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患有重大疾病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可申请劳务工关爱基金资助,等等。
“建立居住证与户籍衔接机制”写入规划
深圳市2008年全面推开居住证制度时,并没有象有些人期望的那样,规定在一定年限后获得入户资格。但近几年来,已在一些情况下与入户挂勾,例如,已办理居住证、纳入我市就业登记和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通过积分招工入户。《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中也写明,符合入户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然而,居住证毕竟不同身份证,在很多情况下不能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完全同等的待遇。对于很多外来人员而言,通过居住证最终获得户籍身份,仍是一个终极目标。今年深圳市“两会”上,于秀峰等市人大代表在发言中提出:深圳就要加快扩大户籍人口规模,建立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衔接机制,让众多对深圳做出了贡献的非深户籍居民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可以看到的希望是,扩大户籍人口规模已写入政府近期规划。2011年10月发布的《深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将加快扩大户籍人口规模,2015年户籍人口争取达到400万,比目前增长100多万。“为建立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衔接机制,我市将在就业、医疗、社保、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赋予居住证与户籍居民基本相当的待遇。将探索放开在深圳市居住多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超过10年的人员入户限制。”该规划中写道。
种种迹象显示,今年我市将加快推出居住证新的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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