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收费最高3000元/小时

2006-12-28 1093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昨日公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从明年1月10日起执行。此次出台的广东律师服务收费办法明确了五类代理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除此以外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计时收费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最高为3000元/小时。

    五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分别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中途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据《合同法》办理。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元~2万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认为律师存在价格违法的,可向物价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举报、投诉。